國家開發投資公司全力推進實施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工作
國家開發投資公司全力推進實施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工作

文章來源:國家開發投資公司 發布時間:2004-06-09
國家開發投資公司全力推進實施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工作
國家開發投資公司認真貫徹落實國資委《關于在國有重點企業加快推進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的通知》精神,全力推進實施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工作。
4月下旬,在國資委召開的國家重點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試點工作總結會議后,公司認真貫徹會議及文件精神,組成了以副總經理為組長、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工作小組,學習國資委領導講話,學習試點單位的經驗,在提高認識的基礎上,明確推進該項工作的要求和相關責任,并結合公司實際,著手研究起草公司總法律顧問制度實施方案。《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和《關于在國有重點企業加快推進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的通知》下發后,公司根據文件精神,進一步完善了《國家開發投資公司總法律顧問制度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并于5月28日上報國資委備案。
《方案》回顧了公司的概況、法制工作和依法治企情況,明確提出了實施企業總法律顧問工作規劃及目標、公司總法律顧問職責、法律顧問工作機構職責以及總法律顧問人選等。目前,公司正在積極推進《方案》實施工作。6月2日,公司正式發文明確設置總法律顧問,全面負責公司法律事務工作,對總經理負責;設置法律事務部,并明確其職責和內部機構。與此同時,公司人力資源部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聘任程序,組織對擬聘用總法律顧問人選進行內部公示等項準備工作。
國家開發投資公司原計劃實施總法律顧問制度工作擬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學習準備階段,5月底前完成《方案》草擬;第二階段為黨組審議及上報階段。6月初完成。第三階段為組織實施階段。最遲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包括在全公司進行一次法制宣傳教育、聘任總法律顧問,成立法律事務部,配備法律工作人員,并在各經營單位設立法律事務聯絡員崗位、編制和落實法律事務部工作制度和員工崗位責任,制訂員工發展計劃,立足現有法律人員的使用與培養,充分發揮現有人員的作用等各個方面內容。
下一步,公司將繼續推進《方案》的實施,抓緊完成總法律顧問人員到位,盡早完成機構組建工作,落實工作職責,更好地發揮法律事務工作在公司經營活動中的作用,促進企業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