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武漢鋼鐵(集團)公司 發布時間:2005-03-31
武鋼出臺事故管理新辦法
日前,武漢鋼鐵公司制定下發《武鋼生產、鐵路運輸、能源動力、設備事故管理辦法》,旨在保證武漢鋼鐵公司生產經營正常秩序,強化各級領導責任意識。新的事故管理辦法以嚴格管理、嚴格考核為原則,其操作性更強、更規范。
為加強管理,避免和減少各類事故發生,武漢鋼鐵公司企管部、設備能源部、保衛部、組織人事部、紀委、股份公司生產部和設備部等單位共同討論起草了事故管理辦法的草案,經多次討論,征求意見和修改而定稿。
此次事故管理辦法的制定修改,主要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有關部門規定和武漢鋼鐵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并結合了武漢鋼鐵公司實際。管理辦法以遵循嚴格管理、預防為主,責任落實和追究到人,強化武漢鋼鐵公司各級領導,尤其是黨政負責人責任,按職責權限分級管理的原則。
此辦法最突出的特點是突出責任落實到人,尤其是廠(處)主管領導、黨政負責人,并做到經濟責任制考核、行政處分、組織處理三者有機結合。還特別強調對主管部門不履責或不認真履責的追究,并重點提出了事故調查程序(職責),有利于形成從調查啟動到事故處理,各部門各司其職的機制。
權威人士表示,本辦法的出臺表明了公司嚴格管理、科學規范、齊抓共管、各負其責、依法行政,企業靠制度加強的管理思路,進一步加大了對責任的追究、處理,特別是強調了主管廠級領導者、黨政負責人的主要領導責任,以強化各級領導的責任意識,實現嚴格管理。同時,增強了可操作性和科學性,以更好地達到防范、控制和管理事故的目的。
管理辦法的制定和實施,將為公司技術改造項目更好地發揮效益,對武漢鋼鐵公司高效、有序地組織生產經營活動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