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車集團齊車公司加強技改國債項目風險控制
北車集團齊車公司加強技改國債項目風險控制

文章來源:中國北方機車車輛工業集團公司 發布時間:2006-03-24
北車集團齊車公司加強技改國債項目風險控制
日前,北車集團齊齊哈爾鐵路車輛公司印發《基建技改國債項目責任追究管理辦法(試行)》,促使各層面的管理者在國債項目實施過程中不斷增強責任意識,加強項目風險識別與控制,確保基建技改國債項目的順利實施。
《辦法》規定,責任追究是指基建技改國債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及投產使用后,對因過失責任給公司造成較大經濟損失,公司重點技改項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給予項目組、工程組和辦公室的主要責任人的懲戒和行政處理,責任追究采取紀律處分和組織處理相結合的原則。
《辦法》規定,責任追究主要適用于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上的重大項目或特殊項目,在項目立項論證、可行性分析、項目評審、工藝設計、施工設計、施工質量等環節出現較大紕漏或過失,造成項目方案質量不高或工程質量存在嚴重問題,并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基建技改國債項目。
《辦法》規定了項目問題等級與責任追究標準,根據項目實施過程中及投產使用后可能出現問題等級進行分類,對項目完全失敗、項目基本失敗、項目未達標、項目不合規及失控幾種責任追究的主體和責任追究進行了界定,并視項目經濟損失程度或責任性質,視情節對項目責任人做組織處理;項目經濟損失巨大或責任人存在失職、瀆職、接受商業賄賂等行為,依法追究責任人的刑事責任。集團公司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對項目的評價和考核結果可直接作為項目責任追究依據。
《辦法》還就責任追究考評組織,責任追究程序進行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