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實行紀檢工作雙重領導試點
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實行紀檢工作雙重領導試點

文章來源: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 發布時間:2006-03-31
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實行紀檢工作雙重領導試點
為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加強黨內監督,推進建立健全懲防腐敗體系,對所屬企業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更為有效監督, 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對改革和完善紀檢監察體制和工作機制進行探索和創新,決定在所屬4家重點企業(以下簡稱試點企業)進行紀檢監察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試點,實行紀檢工作由所屬企業黨委和集團公司黨組紀檢組雙重領導并以集團公司黨組紀檢組為主的管理模式。
為落實這項改革工作, 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制定了具體的實施意見,對試點企業紀檢監察工作領導模式、工作關系、任職模式和形式、交流輪換、考核方式等方面都作了明確、具體的規定,以保證集團公司黨組紀檢組更充分地發揮職能作用, 加強對所屬企業紀檢工作的領導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