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恒天集團加強企業法律風險防范工作
中國恒天集團加強企業法律風險防范工作

文章來源:中國恒天集團公司 發布時間:2006-09-29
中國恒天集團加強企業法律風險防范工作
今年以來,中國恒天集團公司對建立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給予了高度的重視,恒天集團總經理王天凱同志在年初工作會上明確提出:“今年要借新的《公司法》和《證券法》貫徹實施之機,繼續加強改制重組、合同管理、對外投資、對外擔保等方面的法律風險防范和制度建設,保證企業經營安全”。
四月下旬,恒天集團借國資委召開的中央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建設工作會議的契機,在會議的第二天,即召開了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會議,及時傳達了李榮融主任關于《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立健全中央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的重要講話,以及黃淑和副主任對落實會議精神的要求。之后,為了提高各級管理人員建立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的理論知識,借鑒跨國公司的先進經驗,八月下旬在集團公司的年中工作會上,又邀請了國資委政策法規局局長張德霖就如何建立企業法律風險防范作了專題報告。目前集團上下已經形成了依法辦企,依法治企的良好氛圍。
今年以來,圍繞貫徹落實國資為法律風險防范工作會議精神,建立集團公司法律風險防范機制主題,主要開展了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一、調整組織結構,充實法律工作隊伍,推動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的建設
為了進一步推進集團公司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的建設,去年底集團公司在總部管理資源整合中,組建了法律事務工作部,調整了以前法律事務工作分散在辦公室、戰略部和黨群工作部等職能部門的組織框架。集團公司賦予法律事務部專門從事集團法律事務工作的職能,并且通過雙向選擇方式,全部聘用了具有法學碩士學歷的業務工作人員。通過這次組織結構調整,為系統化、規范化和專業化地開展法律事務工作,推進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的建立,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二、制訂和完善公司規章制度,為防范法律風險提供制度保證。
為了建立集團公司法律事務管理體系,推動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的建設,年初,集團公司對所屬各級全資、控股和參股的法人單位進行了法律事務工作基本信息的摸底調查工作。根據調查的基本現狀,依據《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的精神,集團公司研究制訂了《中國恒天集團公司法律事務工作制度》。同時,集團公司在對各項制度進行全面清理的基礎上,增補了《合同管理》和《投資管理》等重要制度,重點修訂了《知識產權管理》和《財務管理》等制度。此外,《重大法律糾紛案件管理細則》、《重大責任追究制度》等正在擬訂之中。
三、建立集團公司法律事務人員參與重大經營項目的研究決策機制,提高項目研究過程中法律風險的防范
目前集團公司正處在改革改制、資產重組、股權調整、尋求戰略發展的重要關口,法律風險防范工作更加凸顯。集團公司高度重視在這些活動中規范操作和依法辦事的把握,為此要求法律事務部參與集團公司對改制、投資、擔保、收購、股權轉讓和資產處置等事項的研究活動,特別是對影響較大、標的額較大的重大項目,要求法律部參與的程度和過程點更深入和更全面。今年以來,法律部參與了集團公司三十多項公司集團公司經營項目,均對項目提出了法律意見和建議,對其中的重大項目,還以法律意見書的形式提出了分析報告;對集團公司二十多個合同進行了法律審核,并提出了修改意見。為集團公司重大經營項目和合同法律把關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四、加強法律培訓,提高全員法律意識。
今年以來,恒天集團以多種形式開展了法律知識培訓,培訓的主要方式,一是通過年初和年中工作會上邀請專家,面向所有參加會議的各級企業負責人,進行新《公司法》和企業法律風險防范知識的培訓。二是借助企業內部報刊,將法制宣傳教育覆蓋到全體職工。三是結合《國務院國資委關于在中央企業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五個五年規劃》要求,編寫宣傳《憲法》和典型案例分析(主要選擇有針對性的案例)的專集,進行普法宣傳。通過這些形式,集團公司全體員工在工作崗位中,依法辦事、依制度辦事的氛圍得到初步形成。
根據國資委的要求,恒天集團開展的一系列法律事務工作,為推進恒天集團法律風險防范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這僅僅是第一步,今后,將按照任務目標努力搭建集團公司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的基礎上,重點探索建立在法人治理結構的框架下,恒天集團對二級以下法人單位法律事務工作的管理模式,尋找全面推進集團公司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的有效途徑,從而在整個集團實現李榮融主任提出的“堅持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為主,事后補救為輔的工作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