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 發布時間:2007-07-31
中國石化處理51家“問題供應商”
日前,中國石化集團公司發出通報,對51家在交易中存在不良行為的供應商實施處罰。其中,對10家供應商取消中國石化物資網絡成員資格,并禁止交易往來;對37家供應商禁止交易往來;對4家供應商給予警告。
中國石化集團公司紀檢組監察局在查辦原油摻假案、煤炭摻假案等重大案件過程中,發現51家物資供應商通過行賄、銷售偽劣產品、惡意違反合同約定等手段牟取不正當利益,給企業造成巨大經濟損失和惡劣的社會影響。為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確保國有資產安全,集團公司作出上述處理。
中國石化集團公司要求各單位物資供應、銷售、計劃、合同、財務等相關部門在對外業務往來中,嚴把供應商資質關,嚴格按照通報的處理意見審查辦理,與被警告企業的業務往來要謹慎進行,杜絕發生違紀違規事件。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