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鞍山鋼鐵集團公司 發布時間:2008-06-18
從6月1日開始,鞍鋼各采購部門已停止采購白熾燈、汞燈和鹵鎢燈等低效照明燈具,而是按《政府采購清單》采購符合GB7000.1《燈具一般安全要求與試驗》和有CCC認證的節能燈、T5熒光燈、金鹵燈、微波燈等高效照明燈具,全面實施“綠色照明工程”。到今年底,鞍鋼所有辦公場所和生產廠房將全部采用高效照明產品,在國內冶金行業率先創造出節能環保、有益于職工身心健康的綠色照明環境。
據了解,“綠色照明工程”是國家“十一五”十大重點節能工程之一。今年,為了深入落實國家節能政策,承擔起國有大企業的社會責任,鞍鋼在全力做好各項節能減排工作的同時,將綠色照明列為集團公司2008年重點節能工程全力推進。先后下發《關于推進綠色照明節能項目的通知》和《關于實施“綠色照明工程”的通知》,在對鞍鋼股份公司、鞍鋼集團礦業公司等8家重點耗能單位照明燈具情況進行調查統計的基礎上,制定出綠色照明推進計劃,對全面實施綠色照明做出部署。
按照“新增燈具必須采購綠色照明產品,原有燈具逐步淘汰更換”的思路,鞍鋼從設計、采購、使用各方面有計劃地分步實施“綠色照明工程”。從6月1日開始,嚴禁各單位設計使用和采購白熾燈、汞燈和鹵鎢燈等低效照明產品;要求各單位在今年9月1日前淘汰辦公場所的白熾燈和普通熒光燈,在今年底前淘汰其他場所全部白熾燈、汞燈和鹵鎢燈。同時,在鲅魚圈等新建項目加大推進“綠色照明工程”力度,規定鞍鋼設計研究院設計的項目,由該院自行把關,其他院設計的項目,由鞍鋼集團公司技改部把關,嚴禁在設計中使用低效照明產品。
實施“綠色照明工程”有利于節約能源、保護環境,提高職工工作、學習效率和生活質量,也有益于增進廣大職工群眾的節能意識。據測算,采用高效照明產品替代傳統的低效照明產品可節電60%-80%。全部淘汰低效照明燈后,鞍鋼全公司將實現年節電6000萬千瓦時以上。
目前,鞍鋼絕大部分單位已成立“綠色照明工程”推進小組,制定了本單位的實施計劃,并已經開始按實施計劃逐步淘汰辦公場所和生產廠房的低效照明燈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