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至7月3日,國家電網公司召開經濟法律會議,認真貫徹2008年國資委中央企業法制工作會議、國家電網公司一屆三次職代會精神,落實國家電網公司黨組和總經理劉振亞近期關于“要學法、用法,促進電網健康、順利發展”的重要批示,提出了公司經濟法律工作三年目標和主要任務。
國務院國資委、司法部、國務院法制辦、國家電監會有關司局負責人出席會議。國務院國資委政策法規局副局長于吉致辭,肯定了國家電網公司領導對經濟法律工作的重視和公司法律工作所取得的成績,對國家電網公司充分發揮大集團、大電網優勢,在抗冰保電和抗震救災中表現出的團結拼搏、甘于奉獻的精神表示贊揚,并要求國家電網公司在今后的經濟法律工作中,繼續努力,再接再厲,進一步提高企業法制意識,建立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努力構建和諧電網企業。
國家電網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陳月明出席會議并做講話,經濟法律部主任鄧建利做了題為“努力拼搏、團結奮進,推動公司經濟法律工作再上新臺階”的工作報告。會議總結了一年來的經濟法律工作,肯定了國家電網公司在配合地方電力立法、新頒布法律的研究和重大決策論證、企業法律風險點分析等方面取得的新突破,以及在規章制度建設、合同管理、招標法律保障、商務法律保障和案件糾紛管理方面實施精益化管理取得的成效。
會議認真分析了國家電網公司快速發展對經濟法律工作的新要求、公司外部法制環境呈現的新特點,查找了公司經濟法律工作與國資委要求的差距,實事求是地提出了公司今后三年的法律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即以建立健全適應國家電網公司集團化管理的經濟法律管理模式為核心,力爭到2010年,公司重要子企業獨立法律機構達到75%;以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為核心,培養造就一支由國家一級企業法律顧問、二級企業法律顧問、基礎業務能手構成的“三級梯隊”人才隊伍;培養一批懂金融、懂經營、會外語的復合型法律人才;實現規章制度、經濟合同和重要決策法律審核把關率達到100%;杜絕因違法經營發生新的重大訴訟糾紛,基本解決歷史遺留的重大法律訴訟糾紛。
會議要求國家電網各單位提高認識、加強對經濟法律工作的領導和支持,要完善法律機構職能、加快經濟法律人才隊伍建設;要求國家電網系統經濟法律戰線的廣大干部員工,解放思想、愛崗就業、勤奮上進,勇敢地接受新挑戰,促進公司經濟法律工作再上新臺階。會議還安排了國家電網今明兩年的經濟法律工作,表彰了2007年度經濟法律工作先進個人、普法工作先進個人。江蘇、山東、四川和湖南公司等七家單位在會上做了典型經驗發言。國家電網各部門負責同志,各網省公司和直屬單位的法律工作分管領導等百余名代表參加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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