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 發布時間:2004-07-26
中國石化9月底完成移交辦社會職能
7月18日,中國石化集團公司在京召開第二次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工作會議。會議通報了自5月16日集團公司暨股份公司分離辦社會職能試點工作會議以來移交辦社會職能工作的進展情況,要求認真貫徹落實國辦22號文件及財政部、國資委聯合召開的中央企業分離辦社會職能試點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協調行動,抓緊工作,確保移交辦社會職能的工作在今年9月底全部完成。
會議指出,自5月16日集團公司暨股份公司分離辦社會職能試點工作會議以后,集團公司所屬企業中小學、公安機構移交地方政府管理工作全面啟動。近兩個月來,移交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建立了分離企業辦社會工作組織網絡;進一步研究、明確了有關政策,下發了《分離辦社會職能試點工作實施細則》,明確了移交政策;主動配合地方政府做好移交數據的核對工作;積極主動向政府部門匯報情況,加強溝通,爭取理解和支持。目前整個移交工作比較平穩,但進展較慢,沒有達到計劃進度。主要原因是,有些企業領導重視程度不夠,存在等待觀望思想;有的企業基礎工作不扎實,對有關政策缺乏認真學習研究和準確的理解把握;一些企業的政策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沒有到位。結合前一階段移交工作進展情況,針對目前存在的問題,會議對下一步工作進行了部署。
黨組重申,移交辦社會的責任主體是各有關企業,企業的一把手是這項工作的主要負責人;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親自組織協調,積極與地方政府聯系,協調解決移交中的問題,確保整體工作按集團公司黨組的要求如期完成。在移交方式上,我們要調整工作思路,把思想統一到國家現行教育體制,統一到22號文件精神上來,有關企業要按照中央規定的有關原則,在7月30日之前,抓緊確定移交方式。各企業必須在9月30日前,全部完成移交辦社會職能的工作。具體運行分三個階段:7月18日至8月20日是數據核對、確認階段;8月21日至31日是協議簽署階段;9月1日至30日是關系劃轉階段。在政策上,要嚴格按照國辦22號文件精神及集團公司移交辦社會職能工作的實施細則,正確領會、準確把握、認真執行。要在政策宣傳和思想政治工作上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要把國務院及集團公司關于移交辦社會職能的決策部署和要求,把移交工作的有關原則和國家政策,完整準確地向職工講清楚,加強宣傳引導,教育和組織職工積極支持和自覺投入到移交工作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