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電集團全面推行企業領導人員年薪制
華電集團全面推行企業領導人員年薪制

文章來源:中國華電集團公司 發布時間:2005-09-30
華電集團全面推行企業領導人員年薪制
2005年9月28日,華電集團召開企業領導人員薪酬制度改革暨簽訂投資回報責任書視頻會議,部署系統企業領導人員薪酬制度改革,推行年薪制。
華電集團黨組書記、總經理賀恭在會上指出,薪酬制度改革的重點在于規范,通過不斷深化分配制度改革,著力建立健全重經營業績,講投資回報的管理機制,將合理的物質利益與講奉獻有機結合,把企業領導人員收入的增長與企業業績的增長緊密結合,使企業領導人員個人利益與企業效益高度關聯,充分發揮企業領導人員在發展戰略實施中的主導作用和主觀能動作用。
華電集團根據國家政策導向和自身發展的需要,在分配制度改革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努力形成企業的工資總額同企業經濟效益和對集團的貢獻掛鉤、企業領導人員的薪酬和經營業績直接掛鉤、員工的收入和勞動成果掛鉤的分配體系。成立三年來,華電集團不斷深化三項制度改革,完善企業領導班子經營業績考核,實施企業工效掛鉤辦法,合理拉開各類人員分配差距,并在山東、四川的一些企業就實施年薪制進行了有益的探索,為全面實施企業領導人員薪酬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礎。此次改革主要包括四項內容:一是確定以業績定薪酬的基本模式。企業領導人員薪酬由上一級企業統一管理,統一核算。二是統一薪酬的內容。企業領導人員薪酬由短期激勵和中長期激勵組成,年薪只是企業領導人員薪酬的短期激勵,年薪由基薪和績效薪金構成。三是規范薪酬水平。企業領導人員薪酬水平以業績為主,考慮企業規模、貢獻、責任和歷史水平等因素綜合確定。全系統同一級別、同一貢獻度的企業,領導人員薪酬水平基本平衡。四是嚴格薪酬的支付管理。企業領導人員基薪按月支付,績效薪金年底考核兌現,各類保險福利由上級主管部門統一審核確定。
華電集團黨組對實行企業領導人員年薪制作了周密部署。賀恭強調指出,要嚴格按照改革的基本思路,抓住三項關鍵環節,進一步完善企業工資總額同經濟效益掛鉤的辦法,建立企業領導人員薪酬決定機制和深化企業內部分配制度改革。要落實四項措施,建立與企業領導人員經營業績考核配套的薪酬分配制度,全面實施《企業領導人員薪酬管理暫行辦法》;完善企業領導人員經營業績考核評價體系;規范職位消費,探索中長期激勵;建立完善監督約束機制。工作中要始終堅持以業績為導向,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差距適度,規范為主、平穩過渡以及物質激勵與精神激勵相結合等五項基本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