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部署2007年法務重點工作
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部署2007年法務重點工作

文章來源: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 發布時間:2007-03-26
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部署2007年法務重點工作
2007年3月21日,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在京郊召開了院2007年法務工作會議。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總法律顧問、副院長趙國宇主持會議,修龍院長出席會議并講話。
修龍院長指出,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已經建立了總法律顧問制度和法務工作機構,并開展了富有成效的工作。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作為國有大型科技企業,有義務、有責任帶頭遵守法律,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維護國家法律尊嚴和社會穩定大局,為社會做出貢獻。修龍院長強調,院各級領導干部要在經營管理中知法、學法、用法,要重視法律框架下的企業規章制度建設工作,樹立法律風險意識,提高依法引領企業發展和依法決策的能力;樹立依法經營管理意識,提高規范權利取得、行使和履行義務的能力。樹立依法維權意識,提高依法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的能力。領導干部應當有能力識別風險,及時有效地組織內部法律資源,妥善處理企業遇到的法律問題。要不斷研究法律環境變化對企業經營管理產生的影響,把法律的要求和法律賦予的權利融入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之中,立足于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將法律風險給企業帶來的損害控制到最低,把法律賦予和約定的權利用到最大最好。一是發揮總法律顧問的重要作用,以便從決策和管理的層面防范和控制法律風險。二是要充分發揮法律機構的職能作用,健全法律部門與業務部門共同防控法律風險的互動機制。法律部門應當積極主動地為各業務部門提供全方位全過程的法律服務;業務部門在處理涉法事項時,主動會同法律部門研究解決,以共同識別、防范、控制和化解法律風險。
趙國宇副院長作了題為《提高法律意識,規范經營手段,保障企業健康發展》的工作報告,部署了院集團法務工作下一步的具體安排。
第一,建立健全配套制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擬在院內單獨設立企業法律顧問晉升序列:正高級法律顧問、高級法律顧問、法律顧問、助理法律顧問,其等級與院內的其他職稱等級一一對應。適時建立專職機構,實行專職與兼職相結合。建立法律風險分類、評估和化解防范體系,定期對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進行調查分析,根據企業整體戰略目標確定對風險的分類方法,并對各類法律風險進行評分和排序,劃分風險高中低等級,提出化解和規避法律風險管理的有效措施。貫徹法律論證制度,積極研究探索法律人員參與企業重大經營管理活動的有效途徑,建立管理制度、完善操作流程。建立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完善企業法律顧問用人、用工和培訓機制。
在用人方面,以院內培養為主,引進為輔,通過“內引外聯”,拓寬培養專家型法律顧問隊伍的渠道,選派員工參加國際企業法律顧問研討會、參加在國內舉辦的國際法律培訓班,培養國際化意識;去國內律師事務所和大專院校培訓等,提高專業知識和實務能力;廣泛吸納人才,從律師事務所、其他企業等選聘優秀的法律工作者到中國建筑設計研究院工作,豐富法律顧問隊伍的構成,保證企業各項經營管理對法律服務的需要。
第三,結合企業實際,做好五五普法工作。
各院屬企業參照院集團“五五”普法規劃,各自制定切合實際的計劃,探索通過多種形式做好普法工作,切實提高員工法律意識。抓住重點對象年重點內容,突出法律風險防范教育的效果。借助經營管理人員集體工作會議制度、黨委中心組學習、專業學習會及借助新員工入院教育,確保法律風險防范培訓的覆蓋范圍。
第四,加強法律培訓,提高全員法律意識。
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是一項系統工程,不僅要充分發揮法律顧問的核心作用,更要使各級經營管理人員和全體員工形成法律風險及防范意識,并積極參與法律風險防范活動,才能構筑起一道道梯次防線,有效防范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