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鐵四局北京地鐵五號線項目與業主共建“陽光工程”
中鐵四局北京地鐵五號線項目與業主共建“陽光工程”

文章來源: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 發布時間:2004-11-01
中鐵四局北京地鐵五號線項目與業主共建“陽光工程”
中國鐵路工程總公司所屬的中鐵四局北京地鐵五號線項目與建設單位北京地鐵管理公司簽訂了《陽光工程目標責任書》,共同承諾自工程開工到工程結束實施全過程公開透明、互相監督制度,杜絕工程建設中腐敗現象。
為了使奧運工程成為名符其實的精品工程、民心工程、陽光工程,中鐵四局北京地鐵五號線項目部采取積極措施,成立“陽光工程”領導小組,并制定了實施“陽光工程”的內容與要求。要求全體黨員、領導干部、工作人員圍繞施工生產這個中心,認真做好本職工作。一是精心組織,精心施工,精心管理,嚴把工程質量關,確保工程優質,爭創結構工程“長城杯”和“魯班獎”,同時確保承建工程文明施工。二是認真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繼續深化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工作,并廣泛開展學習先進典型事例的活動。三是全體工作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國家和北京市有關廉政規定,廉潔自律,不謀私利。四是全體工作人員不準利用協作隊伍的錢、物為個人謀私利,也不準將個人需承擔的費用支出拿到協作隊伍中報銷。五是嚴禁將施工任務層層轉包、分包。六是嚴格控制,嚴把物資采購關,重大物資采購實行招標議標,變事后監督為事前監督。七是全體員工有權拒絕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人員吃、拿、卡、要,不準為建設單位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各種費用,也不準為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人員支付各種名義的好處費、禮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