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 發布時間:2004-11-29
中電投集團強化審計監督
為進一步強化集團公司審計監督,11月26日,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召開了集團公司系統加強審計監督工作電話會議。會議表彰了2003年度聯合審計優秀項目和優秀審計人員;公布了合格專職審計員、特聘審計員,并向在京專職審計員、特聘審計員頒發資格證書和宣讀了關于對被審計單位領導干部違紀違規問題的處理決定。
集團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王炳華參加會議,集團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孟振平作了重要講話,集團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張曉魯主持會議。國家審計署經貿司司長劉國權、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統計評價局劉德恒副局長、國有企業監事會魏聯萍處長和中國內部審計協會馬懷平秘書長參加了會議。
孟振平在會上總結了集團公司成立一年多來的審計工作。他說,在組織措施得力方面,一年多來,集團公司初步走出了一條符合發電企業自身特點的有效監督的路子。為加強對審計工作的領導,在集團公司系統全面確立了企業主要負責人直接管理審計工作的領導體制;為完善審計組織體系,作為總經理會議的重要決策支持機構,集團公司成立了審計委員會,指導工作實踐;為增強監督成效,集團公司試行了監審合一的組織機構,初步形成預防和懲治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建立起審計監督與其他內部監督相互協調配合的監督工作體系。
堅持全面審計,重點突出對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的監督,對重大違法違紀問題的查糾,對各種不規范管理行為和關聯交易的治理;堅持嚴格執法,審計不走過場,整改落實不走過場,責任追究不走過場;堅持按規定權限和程序,規范審計行為,不斷提高審計質量。嚴格執行通報制度和“一票否決”制度,揭露和查處了經營中違規違紀問題和個別嚴重違法犯罪的案件。
在注重管理創新方面,在加強基礎管理的同時,在審計理念上牢固樹立“審而必用,違規必究,違法必懲“和”四不放過“的原則;在制度建設上,研究制定了12項審計制度,并探索以內部審計政策意見方式,指導工作實踐;在工作方式上,組織開展聯合審計,突出自上而下的審計監督,實行典型審計與審計調查相結合,審計監督與全局性重點工作相結合,并推進審計手段現代化;在隊伍建設上,建立了由專職、特聘和社會中介機構審計人員組成的素質較高的審計隊伍。一年多來公司系統內部審計促進增收節支27415萬元,許多審計建議正逐步轉化為管理措施。審計工作在開展基礎管理年和增收節支活動中發揮了作用,促進了各級干部依法經營意識的增強,促進了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