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 發布時間:2005-04-20
中國石化外貿初步實現統一經營
中國石化經過半年多的外貿體制改革,對外貿易初步實現了統一對外經營,新的體制框架基本建立,進出口貿易額同比有了較大增長。今年前兩個月,按外貿體制改革后統計口徑,中國石化系統自營貿易額40.7億美元,其中國際事業公司進出口總額9.2億美元,占石化系統22.6%,同比上升9.12%。國際事業公司本部進出口總額6.6億美元,同比上升102.6%。
2004年8月開始,中國石化進行外貿體制改革,集中解決“散”、“亂”和“小”、“弱”的現狀,核心目標是堅持統一外貿業務、統一外貿機構設置、統一資源配置、統一外貿隊伍、統一營銷和市場規劃的原則,將煉化企業、銷售企業等的外貿業務和外貿機構整合到國際事業公司,實施強而有力的專業化管理,以此提升中國石化的國際競爭力。改革啟動以來,國際事業公司按照“五統一”的原則,積極做好與有關單位的資產劃轉收購、人員劃轉接收、業務銜接等各項工作,相關企業對外貿體制改革也積極配合。同時充分重視改革中出現的問題,妥善處理好計劃與生產、市場與效益的關系。
化工品進口業務方面,已基本做到大宗化工產品統一對外詢價、統一對外簽約,其中乙烯、丁二烯及異戊二烯、對二甲苯已實現100%集中經營。化工品集中進口、統一經營后,優勢明顯:利用規模優勢,在對外談判時爭取優惠價格,有效降低了采購成本;充分利用中國石化的金字招牌,直接與國外大供應商談判,繞過了中間不必要的環節;一些改革前無法實現的運作模式得以實施,如采取串貨的方式進一步擴大了優化操作的空間,節約了大量費用;充分發揮國際事業公司本部業務部門與辦事處分工合作的優勢,在對外談判中能夠爭取較好的價格條件,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互相支持,更好地為企業服務。
燃料油進口業務方面,國際事業公司順利實現了與銷售公司、聯合石化及石油公司燃料油業務的交接工作。對內,國際事業公司積極與銷售公司進行溝通,草擬了《中國石化燃料油進口管理辦法》,先后走訪了廣東、上海、浙江、山東等省市石油公司,認真做好燃料油市場信息收集工作,為領導決策、企業經營提供參考;對外積極與中東、南美、韓國等地區和國家的大供應商聯系,為組織更多進口貨源打下基礎。
原油來料加工業務方面,廣州石化、茂名石化、金陵石化、高橋石化的原油來料加工業務已全部由國際事業公司統一辦理審批手續。為盡快開展業務,不影響企業生產,國際事業公司先后到商務部、北京市商務局等單位辦理相關資格認證,并與有關企業積極溝通,完成了業務銜接?,F已為高橋石化、廣州石化、茂名石化、金陵石化、湛江東興進口原油。并已開始為這些公司辦理成品油復出口業務。
出口業務方面,目前已經完成了石蠟、合成橡膠、苯類、堿類、烯烴類、化肥、催化劑、潤滑油(基礎油)等主要出口產品的業務銜接工作。其中,石蠟、間苯二甲酸、橡膠、催化劑已實現100%集中出口。外貿體制改革后,國際事業公司先后為齊魯石化、高橋石化、南化連云港堿廠、儀征化纖、燕化股份、九江石化以及石煉化纖等單位出口產品。同時還與煉油事業部、催化劑分公司共同研究起草了《中國石化石蠟等煉油小產品出口管理細則》、《中國石化催化劑產品出口管理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