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中國華能集團公司 發布時間:2006-01-11
“華能”商標被認定為馳名商標
2006年1月5日,國家工商總局對外公布了2005年下半年認定的馳名商標98件,其中,中國華能集團公司的“華能”商標被認定為馳名商標。
馳名商標的認定是以國家工商總局頒布的《馳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規定》為依據,主要條件是: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該商標使用的持續時間;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紀錄;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包括使用該商標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產量、銷售量等。
“華能”商標作為華能集團的外在標志,被認定為馳名商標,可以增強商標與企業字號的聯系,進一步擴大“華能”字號和商標的影響力;增強對華能集團現有商標的保護力度,防止他人的惡意注冊和使用;并可在“華能”商標被侵權案件中,為司法部門維護“華能”商標合法權益提供重要依據和有力的幫助。同時,也標志著華能集團運用知識產權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