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電承諾2010年底二氧化硫排放比05年削減44.9%
華電承諾2010年底二氧化硫排放比05年削減44.9%

文章來源:中國華電集團公司 發布時間:2006-05-31
華電集團承諾2010年底二氧化硫排放量比05年削減44.9%
5月29日,“十一五”燃煤電廠脫硫工程啟動儀式在天津舉行。華電集團公司黨組書記、總經理賀恭與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局長周生賢簽定了“十一五”二氧化硫總量削減目標責任書,承諾到2010年底,華電集團二氧化硫排放總量在2005年的基礎上削減44.9%,居五大發電集團中之首。
華電集團作為中央直接管理的特大型發電企業,始終把加強環境保護作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要舉措,積極樹立和維護“誠信、高效、合作、服務、環保”企業形象。公司成立三年來,始終堅持環境保護與公司發展相協調,不斷加大環境保護投入和工作力度。至2005年底,公司兩控區“十五”計劃重點火電廠脫硫項目已全部開工建設,已投運的脫硫機組裝機容量506萬千瓦,其中煙氣脫硫345萬千瓦,在建煙氣脫硫機組25臺、對應脫硫裝機容量670.7萬千瓦,建成后脫硫裝機占總裝機容量的39%,每年可削減二氧化硫排放量約82萬噸。
在“十一五”期間,華電需完成現役燃煤機組25臺,對應脫硫裝機容量503萬千瓦脫硫改造建設任務,屆時所有脫硫設施建成投運后將具備每年削減二氧化硫排放總量126萬噸的能力,將為改善我國大氣環境質量作出巨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