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扎實做好國家三部委創新型企業申報工作,積極推進創新型企業建設,近日,中國國電集團公司發出《關于開展創新型企業評價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全面啟動創新型企業評價工作。
《通知》指出,此次評價工作分發電類企業和科技類企業兩類,將以考察企業發展對技術創新的依存程度為核心,主要包括研發經費投入強度、千名研究開發人員擁有授權發明專利量、新產品銷售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全員勞動生產率以及創新組織與管理等內容。
2008年2月,國電集團被科技部、國資委、全國總工會確定為第二批創新型試點企業。試點為期三年,期間國電集團編制下發了《中國國電集團公司創新型試點企業2008-2010年試點工作方案》,并組織開展了相關工作。按照三部委有關要求,在試點最后一年將組織開展試點企業的評估工作,符合條件的企業,將被命名為“創新型企業”,享受國家在政策支持、資源配置以及人才培養等方面的傾斜,并將優先承擔國家重大科研項目,參與國際合作計劃,設立國家重點實驗室和工程中心等。根據計劃,國電集團將在2010年完成國家第二批創新型試點企業工作目標。
《通知》還就評價工作組織實施、企業申請材料報送作了進一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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