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調整國際航班退票條件給旅客更大便利
南航調整國際航班退票條件給旅客更大便利

文章來源:中國南方航空集團公司 發布時間:2012-04-18
為減少旅客因拒簽造成出行的不便,近期南航調整了部分國際航線航班的退票規定,針對因拒簽而無法成行的旅客,放寬了退票限制。
旅客出國旅游時經常會遇到被使領館拒簽而無法成行,原來購買的優惠機票可能由于客票規定不得退票、改簽或者要收取昂貴的變更手續費。
為減少此類旅客的損失,南航調整了部分國際航線的退票規定,旅客在中國(不含港澳臺)購買,由南航承運的,中國(不含港澳臺)始發的單程、往返程、缺口程、聯程國際長航線客票(非團隊客票),包括南航歐洲航線、美加航線、澳新航線和中東航線,如遇使領館拒簽需退票,可享受以下服務:
如原客票為收費退票的,旅客需在航班起飛前(不含起飛當天)憑拒簽證明原件、護照復印件及客票信息前往南航直屬售票處退票,免收退票手續費;旅客于航班起飛當天提出退票的,需收取一定手續費,余額退還旅客。
原客票為不允許退票的,旅客需在航班起飛前7天(含起飛當天)或起飛前6天內憑拒簽證明原件、護照復印件及客票信息前往南航直屬售票處,將分別收取一定金額的手續費后給予退票。
南航溫馨提醒旅客,旅客于航班起飛后提出退票的,按照原客票使用規定執行退票手續,請有需要的旅客盡早憑相關使領館的拒簽證明原件、護照復印件及客票信息前往當地南航直屬售票處辦理或致電南航客服熱線95539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