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中鹽吉蘭泰鹽化集團蘭太公司制鹽事業部組織申報的國家級2007年度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項目《吉蘭泰鹽湖礦區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獲得國家財政部、國土資源部審批立項,并下撥300萬元專項資金,用于鹽湖礦區地質環境綜合治理。
《吉蘭泰鹽湖礦區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包括:鹽湖周邊生態環境治理、碼頭及航道清淤、湖區尾礦及鹽泥清運等,該項目自2006年度獲自治區級地質環境恢復治理項目實施以來,經項目主管部門、項目招標實施方的共同努力,已初見成效。此次,該項目成功獲得國家級礦區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程的實施,對進一步解決生產場區臟、亂、差問題,減少碼頭及航道的清淤次數,提高工作效率,解除生產中的后顧之憂,極大地改善鹽湖礦區的地質環境,延長鹽湖的使用壽命及當地經濟可持續發展和生態環境建設將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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