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網加強重點城市電網建設改造和安全供電
國家電網加強重點城市電網建設改造和安全供電

發布時間:2005-07-05
國家電網加強重點城市電網建設改造和安全供電
為確保電網安全穩定運行和可靠供電,日前國家電網公司立即行動,研究進一步加強重點城市電網建設改造工作,加快城市電網發展。這是從6月28日國家電網公司召開的重點城市電網建設改造和安全供電工作會議上傳出的消息。
城市電網是國家電網的重要組成部分。建設堅強的國家電網離不開堅強的城市電網。我國城市普遍具有重要用戶集中、人口密度大、用電負荷密集的特點。確保城市電網安全運行,確保電力有序供應,做好優質服務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1998年至2002年,通過大規模的城鄉電網建設與改造,有效提高了城市電網的供電能力和供電質量,電網裝備和技術水平有了一定改善。近兩年,各網省公司克服困難,加大投入力度,實施了一批急需的城網建設改造項目,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隨著各地經濟和用電負荷的快速增長,城市電網發展仍然面臨突出問題:長期投入不足,發展滯后;電網結構薄弱,安全風險大;設備水平較低,供電可靠性差;城網建設和運行環境不寬松。
國家電網公司總經理劉振亞指出,城市電網建設改造既要立足當前,又要著眼長遠。一是要協調發展,要將城市電網規劃納入國家電網發展和城市發展的整體規劃,做到網架結構合理;二是要超前發展,要服務于和服從于社會經濟發展需求,提高規劃設計標準,保證供電能力適度超前,合理考慮網架結構和變電站布點,為今后發展留有余地;三是要安全可靠,要積極采用運行可靠、技術先進、自動化程度高、占地少、維護少的設備和裝置,保障電網安全;四是要標準統一,要全面采用標準化典型設計,既有利于建設、改造和管理,也有利于節約投資和成本。
在談到如何確保今年迎峰度夏期間電網安全穩定運行時,劉振亞特別強調四點要求:一是絕對不允許拼設備,嚴禁電網超穩定限額和設備超能力運行。二是發現問題要果斷處理。三是完善應急處理機制。四是加強優質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