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開發投資公司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簽署合作框架協議
國家開發投資公司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簽署合作框架協議

文章來源:國家開發投資公司 發布時間:2004-11-23
國家開發投資公司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簽署合作框架協議
11月19日,國家開發投資公司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在烏魯木齊簽署了合作框架協議,這是國家開發投資公司貫徹西部大開發戰略,參與新疆經濟建設的一個里程碑。王會生總裁與自治區政府副主席艾力更·依明巴海共同簽署了《合作框架協議》,馮仕棟副總裁與自治區地礦局副局長曾小剛簽署了《國投煤炭公司與寶地礦業公司合作意向》,徐永洙總助與冠農果茸股份公司董事長王平簽署了《羅鉀公司增資擴股協議》。王小康副總裁介紹了雙方合作的背景。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書記王樂泉出席簽字儀式,自治區黨政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領導司馬義·鐵力瓦爾地、艾斯海提·克里木拜、王金祥、張慶黎等出席了簽字儀式,國資委、國家發改委、國家開發銀行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國家開發投資公司職能部門領導參加了簽字儀式。
按照協議,自治區政府支持國投公司按照《公司法》重組新疆羅布泊鉀鹽科技開發有限公司。并以羅鉀公司的資產重組為契機,加大資金投入,與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共同加快新疆羅布泊鉀肥項目的建設。該項目將按照“資源統一開發、工程分期建設,注重環保和可持續發展”的原則,由重組后的國投羅鉀公司負責承建,新疆將積極為該項目提供外部配套條件等支持。該項目近期建設規模為120萬噸;遠期建設規模按照年產300萬噸鉀肥考慮。項目建成后,羅布泊將成為我國最大的硫酸鉀生產基地。
為將新疆的煤炭資源優勢進一步轉化為經濟優勢,雙方將在煤炭資源開發、利用方面開展更加廣泛的合作。在落實后備資源和市場的前提下,國家開發投資公司將加快實施新疆伊犁犁能煤炭有限公司皮里青露天煤礦30/300萬噸/年擴建工程 ,并建設坑口發電廠。同時,國投公司還將與新疆地礦局合作,加快哈密野馬泉煤礦及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尼勒克縣焦煤資源的勘探開發及項目建設。
國家開發投資公司還與新疆積極尋求在富鐵礦有色金屬及貴金屬等礦產資源方面的勘探和開發,以及其他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西部大開發戰略方面項目的合作。國家開發投資公司將本著“啟動開發一批項目,論證儲備一批項目”的思路,在“十五”、“十一五”期間,加大對新疆資源型工業項目的投資力度。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政府承諾將為國投公司在新疆的投資行為提供優惠政策及待遇,創造優良的投資環境。雙方同意建立定期聯系機制,及時溝通其它有關產業發展和投資項目的信息,繼續擴大合作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