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5月9日,廣東省人民政府與中遠集團在廣州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共廣東省委書記汪洋,中共廣東省委副書記、廣東省人民政府省長黃華華,副省長佟星以及相關政府主管部門領導,中遠集團總裁魏家福、黨組書記張富生等集團領導出席簽字儀式。佟星副省長和魏家福總裁分別代表廣東省人民政府和中遠集團致辭,佟星副省長和李建紅副總裁分別代表雙方在戰略合作框架協議上簽字。
根據廣東省建設經濟強省的總體部署,結合中遠集團的企業發展規劃,雙方將本著“著眼長遠、互惠互利、市場主導、實現雙贏”的原則,在航運、物流、碼頭、修造船、金融等產業建立全面的戰略合作關系。中遠集團將在現有在粵投資項目的基礎上,不斷擴大對廣東地區的投資,拓展在廣東地區的業務,并根據本協議的內容,把廣東省作為中遠發展航運、物流、碼頭、修造船、金融等業務的重要基地。廣東省將積極促進中遠集團在粵投資和業務的發展,推動中遠集團各項業務在廣東地區的發展。
廣東省與中遠集團戰略合作伙伴關系的建立,既有利于加快廣東省航運、碼頭、物流、修造船以及其他相關業務的發展,增強廣東省的綜合競爭力,也符合中遠集團的企業發展戰略。憑借長期以來良好合作關系的堅實基礎,雙方對未來的發展信心百倍,并堅信這一合作必將產生豐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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