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中國國電集團公司 發布時間:2010-11-16
11月15日,中國國電集團公司與海南省在海口市簽署《電力能源項目合作框架協議》。國電集團公司總經理、黨組副書記朱永芃,副總經理、黨組成員米樹華;海南省委副書記、省長羅保銘,副省長姜斯憲出席簽字儀式。朱永芃,羅保銘在儀式上致辭;米樹華,姜斯憲代表雙方在協議上簽字。
根據協議,國電集團將在海南省有序開發和建設火電、水電、LNG發電、太陽能發電、風電、核電等電力項目,并投資建設紅嶺水利樞紐工程。預計到“十二五”末期,國電集團在海南省新增投資將達到200億元。雙方還將合作成立由國電集團控股的國電海控新能源開發有限公司。該公司及其子公司將具體負責國電集團在海南省的項目建設、電廠經營管理以及新能源和其他清潔能源項目。
朱永芃在致辭中指出,國電集團和海南省的戰略合作具有良好的基礎。當前,海南省正在積極貫徹落實國務院精神,為把海南建設成生態環境優美、文化魅力獨特的國際旅游島,實現綠色、生態、和諧、可持續發展而積極努力。國電集團在清潔電源投資建設,科技、環保、節能技術和設備等方面具有顯著優勢,雙方開展戰略合作具有廣闊的前景。此次國電集團與海南省政府在紅嶺水利樞紐、LNG項目、清潔可再生能源等方面加強合作,符合國電集團的整體戰略和海南省政府建設國際旅游島的目標。國電集團對于海南省政府開展長期戰略合作充滿信心。
羅保銘指出,國電集團作為世界500強企業之一,資金實力雄厚,電力能源開發建設和經營管理的經驗豐富,并且長期以來與海南省保持良好的互利合作關系,為海南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海南省政府與國電集團簽署加強電力能源項目合作框架協議,標志著海南省和國電集團的合作進入了一個持續推進、優勢互補的新階段,必將對海南經濟社會發展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同時也必將推動國電集團進一步開拓領域、發展市場。這是戰略的決策,是互利的合作,是雙贏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