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中國長江三峽集團公司 發布時間:2011-04-08
2011年4月2日,中國三峽集團與浙江省政府在杭州簽署了《“十二五”項目合作框架協議》。雙方明確“十二五”期間繼續按照“加強合作、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共謀發展”的原則,以海島開發和清潔能源發展為重點,謀劃推進和實施一批合作項目,共同加快推進和實施海上、陸域風電場開發建設;合作開展海島綜合開發,推進海島循環經濟發展;進一步加強抽水蓄能電站合作開發;合力保障三峽輸浙電力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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