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子大力加強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
中國電子大力加強企業法律風險防范機制

文章來源:國資委政策法規局 發布時間:2007-12-18
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公司(以下稱中國電子)認真落實國資委關于加強企業法制建設、在中央企業普遍實施總法律顧問制度的要求,以實施總法律顧問制度為契機,以建立健全法律風險防范機制為手段,以服務于中國電子的改革發展大局為目標,設立法律事務部,充實法律工作人員,制定法律工作流程,完善法律工作制度,各項企業法制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一、 主要做法
(一)設立法律事務部,充實法律工作人員,為實施總法律顧問制度創造必要條件。隨著中國電子日益壯大,法律工作涉及領域不斷增加,從而對法律工作機構和人員提出更高要求。集團公司原來在辦公廳下設法律處,人員編制為四人。為適應集團公司法律業務快速發展的需要,2007年,集團公司在法律處的基礎上,在總部設立法律事務部,人員編制增加到六人,為集團公司法律工作的開展奠定了必要的基礎。為加強所屬企業的法律工作,集團公司在總法律顧問實施綱要中,根據不同情況,對所屬企業分別提出了明確的、具有針對性的要求:對集團公司所屬十一家重要子企業,要求其在2007年年底上報《總法律顧問制度實施方案》并盡快實施總法律顧問制度;設立法律事務機構,尚未建立法律事務機構的 重點子企業,要求盡快建立;其他規模較大的企業,要積極建立法律事務機構,待條件成熟時適時實施總法律顧問制度;對于一些規模較小、成立法律事務機構條件不成熟的企業,要根據實際情況設立專職的企業法律顧問;條件有限、暫不能設立專職法律顧問的企業,要有兼職的法律工作人員。
在集團公司下發的總法律顧問實施綱要中關于所屬企業設立法律機構和人員的要求,根據下屬企業的不同情況,提出了明確要求,對所屬企業的法律工作起到了推進作用。
(二)整合法律資源,實現資源共享。
1、密切與子企業聯系,加強對系統內企業的法律培訓,實行法律崗位的交流制。近兩年來,中國電子總部法律事務機構在所屬企業實行法律聯絡員制度,密切和所屬企業的聯絡與溝通。同時,總部加強了對所屬企業法律工作的指導和服務,多次舉辦所屬企業法律人員的培訓,還在總部和所屬企業之間實行法律人員的崗位交流制度。這些措施,使中國電子法律顧問之間的聯系更加緊密,成功經驗得以共享,實戰技能得到提高,有效提升了中國電子整體的法律工作水平。
2、建立內外結合的工作機制。除了發揮企業內部法律顧問的作用之外,中國電子還積極利用社會上律師事務所的法律資源。通過比較和選擇,初步建立起服務優質、費用合理的外聘律師事務所名單庫,規范收費標準和服務質量,高效利用外部法律資源。
3、發揮法律優勢資源作用,建立地區法律工作中心。中國電子的企業主要分布在北京、南京、上海、深圳、武漢等地,根據所屬企業的實際情況,中國電子積極探索法律資源整合的模式,在企業較集中的城市,嘗試以法律工作開展較好的企業為中心,將同一地區所屬企業的法律顧問組織起來,成立地區法律工作中心,以大帶小,協同工作,統一對該地區所屬企業提供法律服務。
(三)規范法律工作內容,協調法律風險和全面風險管理、法律工作和知識產權工作的關系。
1、規范法律工作內容,明確法律人員職責。針對企業法律工作內容不清晰,法律工作難以主動出擊的狀況,中國電子法律事務部根據國務院國資委頒布的《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梳理并規范了法律工作內容,將其劃分為:為重大經營決策提供法律意見、日常經營進行合規性審查、規章制度審核、合同管理、知識產權管理、重大法律糾紛案件協調和統計、普法、指導所屬企業等幾大業務板塊,每個業務板塊確定責任人,各人做好自己分工的同時,全體法律工作人員又高度協同工作,分工不分家,使得法律工作人員人人主動,處處配合,法律工作呈現日益精進的狀態。
2、立足法律風險防范,積極構建企業全面風險防范機制。在《中央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指引》頒發后,法律事務部認識到法律風險和全面風險管理的密切關系。針對中國電子前幾年法律風險嚴峻的情況,積極構建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在加強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建設的同時,加強對企業全面風險管理的學習和培訓,完成《關于推進中國電子全面風險管理工作初步方案的提案》提交公司董事會審定。法律事務部結合企業的內控制度建設,牽頭制定中國電子各項工作流程共三百多項,初步規范了工作流程,明確了各個環節的風險點,有效防范了企業經營風險。
3、切實推進知識產權工作。集團公司商標注冊、續展、授權許可、備案和維權工作是法律事務部的一項主要工作,法律事務部除做好此項工作之外,還注重從生產經營信息中發現商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并及時向公司領導層提出加強中國電子商標戰略規劃制定的合理化建議。法律事務部還與公司相關部門共同制定中國電子知識產權管理辦法和商標管理辦法等知識產權管理制度。法律事務部在承擔國資委知識產權研究課題的過程中,結合企業實際,提出中國電子發展知識產權的思路,擬定中國電子知識產權管理辦法。為推廣國資委企業知識產權研究專題的成果,促進中國電子知識產權應用水平提高,法律事務部將十五個知識產權示范合同匯編成書,積極在所屬企業推廣使用。
(四)制定法律工作制度,明確法律工作流程。
1、制定法律工作制度。中國電子今年陸續制定了《法律顧問管理辦法》、《合同管理辦法》、《重大案件管理辦法》和《授權管理辦法》,并要求所屬企業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參照上述管理辦法制定相應的法律工作制度。這些法律制度的實施,使得企業法律工作內化到企業經營的各個環節,法律工作初步實現了制度化、規范化和流程化。
2、明確法律工作流程和時限。從2007年開始,中國電子主要法律工作均已納入電子辦公系統。法律事務部設計了公司各類法律文件的法律會簽環節,還特別設計了法務管理模塊,涵蓋了合同審批、授權管理、法律意見書和案件管理工作。不需要簽報程序擬簽合同的法律審批環節。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規定法律人員的審核時限,既要保證審核質量,又要保證工作效率。
(五)狠抓基礎工作,創新法律工作內容。在近幾年的工作中,中國電子法律事務部門花大力氣夯實基礎,將原來的一些法律工作提升到一個新層次。
1、明確規章制度層級,統一負責規章制度的審核、定稿和匯編工作。2006年,中國電子正式成為國資委董事會試點企業,根據中國電子新的章程和議事規則,法律事務部提出分級次制定公司規章制度的董事會提案,董事會制定的基本管理制度統一稱為《制度》,總經理組織制定的具體管理制度統一稱為《管理辦法》或《規定》。該提案已經董事會審議通過,進入實施階段。同時公司規章制度的審核、定稿和匯編工作統一由法律事務部負責。
2、建立合同臺帳制和合同預警制。合同是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中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件,為及時反映公司合同簽訂和履行的全面情況,法律事務部在常規的合同審核之外,率先在總部建立合同總帳制,同時要求相關部門建立本部門的合同臺帳,每年年底法律事務部有專人將合同總帳和臺帳進行核對、檢查和分析,完成合同簽訂履行情況分析報告,提交公司領導。法律事務部還追蹤合同的履行,實行合同履行的預警制,發現問題主動和業務部門溝通,做到有問題及時處理。
3、將普法工作和公司經營管理結合起來,提高全員法律意識。普法工作是企業法律工作的重要一環,為了扎實開展普法工作,杜絕走過場和形式主義,法律事務部將普法工作和企業經營管理結合起來,通過編寫《案例匯編》、創建《普法專刊》、舉辦各種法律培訓和為公司領導提供《CEC法律參考》等形式,為公司領導和企業經營人員普及法律知識,提供及時、有針對性的法律信息,大大提高了公司領導和員工的法律意識,促進了企業依法合規經營。
4、規范授權管理。在公司原有授權管理工作中,存在著授權依據不規范,授權形式不統一、授權流程銜接不妥當等問題,法律事務部根據公司新的章程和議事規則,規范了辦理授權的依據,統一了授權書的格式,重新梳理了授權流程。所有授權書一式兩份,一份使用,一份存檔。
5、結合企業經營實際提出法律意見書。在審核合同和參與重大決策經營方面,原來法律事務部門所提意見比較簡單,僅針對的具體內容提出法律方面的建議。現在法律事務部對重要的經營事項和合同所出具的法律意見書,除了規范、全面的法律意見之外,還從公司經營的角度提出優化管理的建議。
6、完善法律工作報告制度。為了方便公司領導及時了解全系統法律工作動態,法律事務部建立了工作報告制度。一是每月向總法律顧問提交法律工作月報,二是就重大法律事務提供匯總分析報告。目前,法律事務部定期向公司領導提交兩份報告:其一是中國電子總部合同簽訂和履行情況年度報告,對公司總部當年所簽訂的合同進行匯總、分類,計算出每類合同標的額,分析這些合同反映的公司經營特點,并對可能的風險進行分析;其二是中國電子案件匯總分析年度報告,通過匯總統計,報告案件發生數量、案件所在企業、案件涉及標的額和簡單案情等,報告還對案件發生趨勢進行分析,并對其中的問題提出整改建議。這些創新性的基礎工作,有利于公司領導從宏觀上把握有關情況,受到公司領導的肯定。
目前,所屬企業在總部的統一要求和指導下,正在在逐步按集團公司總法律顧問實施方案的要求,構建以建立機構、充實人員、完善法律工作內容、制定法律工作制度和梳理法律工作流程方式為主的法律風險防范機制建設,并在制度建設、合同管理、決策的參與把關、法人治理結構完善和案件防范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二、主要經驗
(一)領導重視是關鍵。中國電子的法律工作之所以在這幾年快速發展,是和公司領導的大力支持分不開的。中國電子的董事長和總經理都很重視法律工作,注重發揮法律人員的作用,比如在某些重大收購項目上,公司會根據法律事務部的意見進行調整,避免了法律風險。總法律顧問作為主管法律事務的公司領導,在公司重大經濟活動和法律風險控制等方面及時指導法律事務部開展工作,解決經營中面臨的突出問題。總法律顧問不僅參與中國電子重要生產經營項目的提案蘊釀和執行過程的法律監督,還通過參加總經理辦公會、參與重大經營決策和列席集團公司董事會等方式,努力控制和化解經營中的法律風險。公司還明確規定,法律事務部負責人列席總經理辦公會,使得法律事務部的意見能直接反映到公司決策層。公司領導對法律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給法律人員莫大的鼓舞,這也是中國電子法律工作得以順利開展的關鍵。
(二)落實制度是保障。企業法律工作的開展,不僅要靠領導重視,更要靠制度保證,使企業法律工作不因領導人個人看法的改變而改變。中國電子注重法律工作制度建設。這些制度一方面為企業法律顧問參與企業經營和決策提供了制度化的渠道,另一方面也強化了經營人員的法律意識,主動接受法律審查已經成為他們在經營中的工作習慣。
(三)積極主動、敬業進取的工作態度是前提。企業法律工作主要是為有關業務部門服務的,具有從屬性和被動性。法律事務部通過積極工作,化被動為主動。一旦發現應有法律事務部門參與卻沒有參與的情況,法律事務部會主動與有關領導和業務部門協商,力爭能夠及時介入。如果提交法律事務部門審查的事項中,存在事實不清的情況,法律事務部不是滿足于僅向相關部門提出問題,而是主動了解第一手資料,使自己的法律意見有堅實的根據。在審核過程中,如果發現屬于經營上的問題,絕不因為超出法律范圍而置之不管,而是從公司根本利益出發,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法律事務部積極的工作態度、優質的工作對促進企業法律工作的全面開展起了重要作用。
(四)樹立服務大局意識,塑造不斷學習、協同工作的文化是基礎。企業法律要做好,決不能僅靠一兩個人,而是要靠團隊的力量。企業法律工作要達到高質量,必須要提高全體人員的素質,中國電子法律事務部非常重視培訓,除了創造條件參加外部各項專業知識的培訓外,還經常組織內部培訓。為了發揮每個法律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中國電子法律事務部提出“嚴謹、高效、團結、活潑”的工作要求,通過持續的細節性的工作,將這些文化理念貫穿到每個法律工作人員心里,使得法律事務部成為一支熱情、高效、敬業、團結協作、能夠打硬仗的團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