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興奮劑專項整治工作是當前我國和上海市政府十分重視和急需落實的工作。在奧運召開之際,國家高度重視奧運藥品安全的保障和反興奮劑工作,興奮劑生產經營治理的成效將關系到我國的國際形象。三月十四日和四月十五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先后發布了“關于公布含有興奮劑目錄所列物質藥品名單的通知”(國食藥監辦[2008]85號),和“關于在全國開展反興奮劑集中宣傳活動的通知”(食藥監辦[2008]65號),并安排從即日起至2008年10月底,在全國組織開展反興奮劑集中宣傳活動,并將4月24日至4月30日定為反興奮劑宣傳周,以確保奧運期間不出現藥源性興奮劑管理問題。
為配合該專項治理工作,上海醫藥工業研究院在3月份的室主任聯席會議上就該工作進行了廣泛深入的動員,同時責成院科研開發部、條件安保部等職能部門及各研究部室進行責任到位、品種到點的嚴格管理,并為此下發了《上海醫工院關于“興奮劑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結合國家公布的《含有興奮劑目錄所列物質藥品名單》、《含興奮劑目錄所列物質的化學藥品及生物制品品種名單》和《含興奮劑目錄所列物質的中藥品種名單》,重點加強對各部門含興奮劑中間體、原料及制劑的管理。
通知規定各部門在5月10日前必須將在研的涉及興奮劑的項目和留樣的興奮劑樣品清單報至科研開發部,未納入年度計劃的項目須批準后方可實施;特別對委托研究、加工和出口的樣品應進行從嚴審核,經部門和院批準通過后方可進行研究,嚴禁擅自進行外來樣品的研制;另外對興奮劑目錄中所涉化學藥品、生物制品及中藥應進行妥善保存和嚴格登記注冊,不能對樣品進行隨意處置。各課題組和研究人員應對涉及興奮劑的樣品的使用情況進行嚴格的記錄,以備核查。奧運會結束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義或渠道提供樣品;對于在研的含有興奮劑目錄中的化學藥品、生物制品及中藥的新品種,應嚴格按照國家規定進行研究,同時在說明書草案和藥品標簽的注意事項項下標注“運動員慎用”字樣。
通知要求各研究部室、課題組及職工認真學習貫徹國家《反興奮劑條例》,對興奮劑的研究使用進行嚴格管理;同時我院將加大對研究人員的監督檢查力度,各級人員一旦發現有違規違法行為的發生,應立即予以制止,并及時通報院領導和科研開發部等相關管理部門,對違法違規人員,醫工院將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同時對知情不報者也將給予相應的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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