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統一核定調試電量上網電價 規范上網電價管理及電費結算
湖南統一核定調試電量上網電價 規范上網電價管理及電費結算

文章來源:國家電網公司 發布時間:2008-11-17
日前,為優化配置電力資源,促進資源節約,根據國家發改委有關文件精神,湖南正在進一步調整規范全省上網電價。除明確規定執行時間的外,一律自2008年7月1日抄見電量起執行。
為鼓勵水電資源開發,緩解省內水電企業壓力,湖南將原由國家投資的低價水電站的上網電價,由每千瓦時0.19元調整為0.205元,對其他已投產水電企業的上網電價也作了相應調整;為緩解煤炭價格上漲的影響,分步提高燃煤機組(含熱電聯產機組)上網電價;為促進節能減排,適當提高水電企業停止對高能耗企業供電后新增上網電量的電價水平。
湖南省還進一步規范新投產和未來投產水電項目,以及新投產和未來投產燃煤發電企業(不含自備電廠)上網電價,統一核定調試電量上網電價,規范了上網電價管理及電費結算。
當前,湖南電煤儲存大幅增加,電力供應形勢明顯好轉。因此,湖南省決定自今年10月抄見電量起,將執行峰谷分時電價的客戶低谷用電價格,下浮比例從47%恢復到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