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電網湖北公司營銷集中管理提高效益
國家電網湖北公司營銷集中管理提高效益

文章來源:國家電網公司 發布時間:2009-11-04
通過電費集中管理,國家電網公司所屬湖北省電力公司月末應收賬款余額下降了83%以上,每月產生的近6億元預存電費,讓湖北公司每年融資成本減少1500多萬元;通過開展集中用電秩序整治和電價稽查活動,湖北公司每年增收8100萬元……11月2日,國家電網公司調研組對湖北公司近兩年來開展營銷集中管理取得的成效給予高度評價。
營銷是企業經營管理的核心內容,營銷集中管理水平是衡量電網企業經營管理水平的重要標志。按照國家電網公司的統一部署,湖北公司自2004年開始大力改革過去行政味道相對濃厚、管理資源相對分散、管理鏈條相對較長的舊營銷體系,不斷推進營銷集約化組織機構建設。2007年,湖北公司建成了包括客戶服務中心、電費管理中心、電能計量中心、營銷稽查中心的“一部四中心”營銷管理體系。兩年多來,湖北公司營銷資源得到整合優化,營銷業務流程更加清晰規范,營銷服務功能得到進一步強化,營銷管理水平和經營效益極大提高。
各級客戶服務中心成立后,湖北公司用電市場開拓、需求側管理、用電報裝等十多項客戶服務資源得到全面整合,“前臺一條線,后臺一張網”的客戶服務格局全面形成,服務標準和流程得到規范,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得到提高;電費管理中心成立后,湖北公司每月電費應收賬款余額由過去的3.5億元下降到現在的0.6億元左右,電費核算人員由集中管理前的1047人減少到365人,大大降低了企業經營管理成本;電能計量中心成立后,湖北公司取消了所有縣級電能計量檢定業務,并通過省質監局整體授權,鞏固了該公司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地位,提高了政府和社會認可度,規避了過去的電能計量管理法律風險;營銷稽查中心成立后,湖北公司加大營銷稽查和反竊電等專項工作力度,93處不規范用電整治、1133處竊電重災區治理、697處特殊用戶電價規范工作全面完成,在實現企業增收的同時,防范了營銷安全風險,提高了營銷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