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鞍山鋼鐵集團公司 發布時間:2009-12-08
12月8日,《鞍鋼集團2008年可持續發展報告》正式發布。這是鞍鋼繼發布2007年可持續發展報告之后的第二份可持續發展報告。
鞍鋼集團按照國務院國資委《關于中央企業履行企業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參照《全球報告倡議組織(GRI)可持續發展報告指南》,進一步完善企業社會責任和可持續發展管理體系、工作體系,將履行社會責任、實現可持續發展融入企業發展戰略,編制了《鞍鋼集團2008年可持續發展報告》。報告涵蓋鞍鋼集團及部分子公司概況、戰略管理、經營績效、資源與環境等多方面內容,全面介紹了鞍鋼開展社會責任活動的基本情況,真實反映鞍鋼將科學發展作為承擔社會責任的載體和途徑,將履行社會責任作為企業義不容辭的職責,努力從經濟、社會、環境多角度認真履行社會責任,實現了經濟效益、環境效益、社會效益全面提高,在推動、促進鋼鐵行業可持續發展方面所付出的努力和發揮的排頭兵作用。
作為負責任的中央企業,鞍鋼集團向全社會公開承諾:鞍鋼集團將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加快實現“四個轉變”,壯大鋼鐵主體,實施多角化經營,拓展國際化經營,實現可持續發展;繼續深入推進可持續發展工作,進一步完善可持續發展指標系統,以更高的質量、更嚴格的標準,全力承擔社會責任和可持續發展的全球責任和義務,為股東、為客戶、為員工、為社會創造價值,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更大的貢獻。
國務院國資委主管部門、全球契約中國網絡中心專家以及戰略合作伙伴的有關專家對報告編制的規范性進行了指導和評價。認為報告邏輯清晰,內容豐富,資料翔實,充分展示了鞍鋼集團以大局為重、勇擔責任的良好形象,展示了國民經濟支柱企業的重要地位和突出貢獻,實踐了“鋼鐵強國,造福社會,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價值理念,是一份具有較高水平的可持續發展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