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7日,高新張銅收到中國證監會《關于核準高新張銅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及向江蘇沙鋼集團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的批復》和《關于核準豁免江蘇沙鋼集團有限公司要約收購高新張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義務的批復》,核準高新張銅非公開發行11.8億股股份購買沙鋼集團的相關資產,標志著本次歷時兩年多的重大資產重組審批程序全部完成。
自2008年9月國投對高新集團實施托管以來,按照國務院國資委要求,國投會同相關各方,積極應對復雜局面,穩妥解決了高新張銅重組過程中的許多重大問題,化解了高新張銅的生存危機和退市風險,彰顯了中央企業的社會責任和處置危機的能力,最大程度的避免了國有資產發生重大損失,為高新集團下一步的改革和發展奠定了基礎。高新張銅及相關方正在積極辦理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股權過戶、工商變更、新增股份登記等后續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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