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調整優化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監管
湖北省調整優化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監管

文章來源:湖北省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9-03-19
近日,湖北省政府國資委和湖北省財政廳聯合發布《關于貫徹落實<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鄂國資產權〔2019〕6號),按照企業國有資產分級監管原則,將湖北省市州及以下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監督管理事項下放市州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負責,進一步調整優化監管職能,落實監管責任,提高監管效能,促進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
湖北省市州及以下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監管交由市州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負責,同時規定不得將有關上市公司監管權限自行下放到縣、區,國有控股股東轉讓上市公司股份后導致上市公司控股權轉移的,須報經本級政府同意。國資監管機構、出資企業將著力于調整優化上市公司股權結構,依托上市公司平臺整合資源,優化國有資本配置,推動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積極運用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管理信息系統,加強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的動態監管,及時、完整、準確掌握上市公司股份變動情況,促進上市公司國有股權陽光流轉。
【責任編輯:李巨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