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印發州市機構改革方案 國資監管機構分兩類進行
云南印發州市機構改革方案 國資監管機構分兩類進行

文章來源:云南省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9-03-22
近期,云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全省16個州市機構改革方案,明確云南各州市國資監管機構分兩類情況設置。
第一類是國資監管機構單設為州市政府工作部門。昆明、昭通、曲靖、玉溪、保山、普洱、大理、麗江8個州市,除前期作為市政府直屬特設機構的昆明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保留為市政府工作部門外,其他7個州市機構改革方案均明確“組建州(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在州(市)財政局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職責基礎上,組建州(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作為州(市)政府工作部門。州(市)財政局不再保留州(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牌子。”
第二類是國資監管機構在州市財政局掛牌。楚雄、紅河、文山、版納、德宏、怒江、迪慶、臨滄8個州市,機構改革方案明確規定本級國資監管機構的設置是“在州(市)財政局掛州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牌子。”
【責任編輯:李巨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