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臺省出資企業工資總額預算管理辦法
湖北出臺省出資企業工資總額預算管理辦法

文章來源:湖北省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9-03-28
為進一步完善省出資企業收入分配管理調控機制,激發企業內生活力,近日,湖北省出臺了《湖北省政府國資委出資企業工資總額預算管理實施辦法》,從管理原則和方式、工資總額決定機制、預算編制與審核、企業內部分配管理、清算評價與監督等方面規范企業工資總額預算管理,主要有以下六個方面特點。
一是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建立健全與勞動力市場基本適應、與企業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掛鉤的工資決定和正常增長機制,發揮市場的決定作用,逐步實現職工工資水平與勞動力市場價位相適應,與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相匹配。
二是堅持以提升效率為中心。堅持按勞分配的原則,健全職工工資與企業經濟效益同向聯動、能增能減機制,由利潤指標單一掛鉤轉變為利潤、營業收入、任務完成率及勞動生產率等多項指標綜合決定。強調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是企業的首要職責,企業未實現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的,當年工資總額不得增長,保值增值率未達到90%的,當年工資總額降幅不低于5%。
三是堅持以維護公平為基礎。統籌處理不同行業、不同企業和企業內部職工的工資分配關系,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企業主要選取利潤總額(或凈利潤)等指標,承擔重大專項任務的商業類企業主要選取利潤總額(或營業收入)、任務完成率等指標,公益類企業主要選取營業收入等指標。同時,要求企業總部職工平均工資增幅原則上不高于本企業職工平均工資增幅。
四是堅持以分級分類管理為重點。要求企業履行主體責任,完善內部工資總額管理工作制度和組織體系,并報省政府國資委備案。充分競爭行業和領域的商業類企業工資總額管理原則上實行備案制,其他類別企業原則上實行核準制,特殊功能類省出資企業工資總額管理交由業務主管部門,實行委托制管理,并向省政府國資委報備。
五是堅持以剛性約束為前提。按照工資與效益聯動機制確定企業工資總額,原則上增人不增工資總額,減人不減工資總額。企業須將工資總額預算方案報省政府國資委審核或備案,并嚴格執行,不得形成新的應付工資結余,不得違反工資決定機制超提、超發工資總額。
六是堅持以嚴格監督作保障。要求企業將職工工資收入分配情況作為廠務公開的重要內容,定期向職工公開,并于每年9月底前向社會公開披露,接受公眾監督。細化違規處罰規定,對企業超提、超發工資總額的,在下年度預算中扣減相應額度外,并給予扣減企業下年度10%以內效益聯動工資的處罰。
【責任編輯:李巨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