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國資委印發通知 明確全省國企減免企業房租細則
浙江省國資委印發通知 明確全省國企減免企業房租細則

文章來源:浙江省國資委 發布時間:2020-02-19
為幫助支持其他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降本減負、渡過難關,根據浙江省委省政府《關于堅決打贏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全力穩企業穩經濟穩發展的若干意見》要求,2月18日浙江省國資委印發《關于落實疫情防控期間國有企業減免企業房屋租金有關事項的補充通知》,要求浙江省國企強化責任擔當,迅速落實好房租減免政策,并就做好與前期政策銜接、明確減免工作流程等提出了細化要求。
通知要求,浙江省屬企業要堅決貫徹好、執行好《若干意見》要求,對承租省屬企業及所屬各級子企業經營性房產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非國有企業,免收2月、3月兩個月房租。省屬企業要結合前期我省對減免小微企業房租的要求,做好與《若干意見》相關政策措施的銜接,鼓勵省屬企業根據承租企業實際困難協商解決,確保減免標準不低于《若干意見》要求。
通知明確,對間接承租浙江省省屬企業經營性房產的情形,轉租方原則上不享受本次減免政策。轉租方為國有企業的,按照《若干意見》有關規定執行;轉租方為非國有企業的,相關責任主體應與轉租方協商,確保將其所減免房租全部落實到實際經營承租方。為便于實際操作,通知還明確,企業在具體操作中可按照摸底、告知、受理、審批、反饋、統計存檔6項流程,有序高效做好房租減免工作。
通知明確,浙江省國資委《關于疫情防控期間落實國有企業減免小微企業房租措施有關事項的通知》相關工作要求,適用于此次對小微企業以外其他企業房租減免工作。對減免企業房租其他未盡事項,由各省屬企業、市縣國資監管機構明確具體操作辦法,根據實際情況采用“一企一策”“一事一議”方式予以支持。
【責任編輯:語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