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國資委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自治區屬國有企業內部控制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
寧夏國資委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自治區屬國有企業內部控制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

文章來源:寧夏國資委 發布時間:2020-04-23
近日,寧夏國資委出臺《關于進一步加強自治區屬國有企業內部控制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指導企業結合開展“內控體系建設年”活動,從五個方面強化內控體系建設工作,推動企業規范運行和高質量發展。
一是建立健全內控體系,夯實管理基礎。在企業現有內控制度基礎上,按照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思路,進一步加強企業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內部監督和信息溝通等建設,及時將法律法規等外部監管要求轉化為企業內部規章制度,將風險、合規管理制度建設及實施情況納入內控體系監督評價范疇,通過強監管、嚴問責,切實提升內控體系有效性,促使企業依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
二是強化內控體系執行,提高管控效能。聚焦企業關鍵業務、重點領域,定期梳理分析內控體系執行情況,加強日常管控,及時查找制度缺失或流程缺陷,研究制定改進措施,確保體系完整、全面控制、執行有效。加強重要崗位授權管理和權力制衡,嚴格規范重要崗位和關鍵人員在授權、審批、執行、報告等方面的權責,重點強化采購、銷售、投資、資金管理等各崗位的職責權限和審批程序,形成相互銜接、相互制衡、相互監督的內控體系工作機制。健全重大風險防控機制,強化企業防范化解重大風險全過程管控,加強經濟運行動態及目標市場指標變化監測,結合發現的經營管理缺陷和問題,有針對性地制定風險應對方案,有效做好企業間風險隔離,防止風險由“點”擴“面”,避免發生系統性、顛覆性重大經營風險。
三是加大企業監督評價力度,促進內控體系持續優化。集團公司指導督促所屬企業每年以規范流程、消除盲區、有效運行為重點,對內控體系的有效性進行全面自評,客觀、真實、準確揭示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內控缺陷、風險和合規問題。在集團所屬企業全面自評基礎上,圍繞重點業務、關鍵環節和重要崗位,組織對所屬企業內控體系有效性進行監督評價。建立健全與內控體系監督評價結果掛鉤的考核機制,對內控制度不健全、內控體系執行不力、瞞報漏報謊報自評結果、整改落實不到位的單位或個人,給予考核扣分、薪酬扣減或崗位調整等處理。
四是加強出資人監督,全面提升內控體系有效性。建立出資人監督檢查工作機制,國資委定期對企業內控制度是否健全、執行情況是否到位、整改工作是否落實等進行檢查評價,納入企業年度經營情況考核,并按職責權限對企業違規違紀違法經營問題進行責任追究。整合企業內部監督力量,完善公司治理,健全相關制度,發揮企業董事會或外部董事決策、審核和監督職責,有效利用企業內部監事會、內部審計、內部巡察等監督檢查工作成果,提升內部監督實效。
五是加強信息化管控,強化管控效率。結合國資監管信息化建設要求,加大內控信息化建設力度,提升集團管控能力。內控體系建設部門與業務、審計、信息化建設等部門協同配合,推動企業“三重一大”、投資和項目管理、財務和資產、物資采購、全面風險管理、人力資源等集團管控信息系統集成應用,逐步實現內控體系與業務信息系統互聯互通、有機融合。
【責任編輯:語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