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國資委印發監管提示函和督辦函工作規則
寧夏國資委印發監管提示函和督辦函工作規則

文章來源:寧夏國資委 發布時間:2021-02-07
近日,寧夏國資委印發《監管提示函工作規則》和《監管督辦函工作規則》,旨在從制度層面推進國資監管工作有效落實,指導和督促區屬國有企業強化風險管控和問題整改落實,進一步推動國資監管工作融入日常、抓在平常、形成常態,加快形成全面覆蓋、分工明確、協同配合、制約有力的國有資產監管工作體系。
《監管提示函工作規則》共14條,突出事前和事中監管,明確國資委將對區屬國有企業存在的傾向性、苗頭性風險和問題進行提示,旨在抓早抓小、預防為主、警示為先。要求企業針對提示事項積極采取措施做好風險防控和整改落實工作,完善關鍵環節和重點領域的管控制度,強化內控體系有效執行,確保風險可控在控,整改工作落實落地。
《監管督辦函工作規則》共16條,強化事后監督問責,明確國資委將對區屬國有企業已經發生的典型性、普遍性或重大違規問題和資產損失事件進行督辦整改,發揮警示教育和懲戒震懾作用。要求相關企業對督辦事項認真制定和執行整改工作方案,并對相關責任人嚴肅問責。對督辦事項要舉一反三,主動開展對照檢查,發現類似問題做好相關整改落實工作。
下一步,寧夏國資委將繼續完善區屬國有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責任追究工作體系建設,細化區屬企業違規經營投資問題線索查處操作指南,為促進企業實現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責任編輯:語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