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戶減至10戶!呼和浩特市本級國有企業重組整合
36戶減至10戶!呼和浩特市本級國有企業重組整合

文章來源:內蒙古國資委 發布時間:2021-08-25
今年以來,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通過整合做大、培育做強、轉型發展、改制退出等方式,積極推動市本級國有資本向公共交通、市政基礎設施、供熱供水等公共服務領域集中。重組整合后,市本級國有企業的數量由原來的36戶減少到10戶,國有企業的主責主業更加突出,公共服務支持保障能力明顯提升。
今年,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政府明確要求各盟市對所屬企業進行重組整合,并按照經營性資產總額嚴格限定本地區重組整合后的國有企業戶數。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國有企業重組整合工作,成立了市本級深化國有企業改革領導小組,統籌此次重組整合工作;呼和浩特市政府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討論《呼和浩特市本級國有企業深化改革的實施方案》,提出修改完善意見。同時,成立了11個專項工作組,具體負責推動所分管領域企業的重組整合、轉型發展等工作。
在對市本級國有企業所屬行業領域、經營狀況等進行全面梳理的同時,通過整合做大、培育做強、轉型發展、改制退出4種方式進行改革。在整合做大方面,按照分行業分領域歸類原則,將分布在交通投資建設、城市基礎設施建設、供熱、文化旅游4個領域的20戶企業,整合為4戶企業集團(交投、城建、燃熱、文旅),減少重復建設和無序競爭,形成資源合力。在培育做強方面,推動投資融資、產業培育、資本整合等方式,盤活做強國有資產。在轉型發展方面,通過公司制改革、深化企業內部改革等措施,推動公共交通、供水、糧食儲備領域的3戶國有企業進行轉型;按照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和智慧城市建設有關要求,實現企業高質量發展。在改制退出方面,對資不抵債、持續虧損及企業性質仍為全民所有制的9戶企業,通過改制退出、破產注銷等方式進行清理,對改制后尚有一定盈利能力、發展潛力的企業,將其劃轉到業務相近、功能定位相似的企業集團。
呼和浩特市堅持將市本級國有企業重組整合與“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統籌謀劃、一體推進。重組整合后,市本級的10戶企業均是呼和浩特市政府授權呼和浩特市國資委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國有企業,實現了經營性國有資產集中統一監管的目標。
為確保重組整合達到預期目標,呼和浩特市對市本級國有企業重組整合工作提出明確紀律要求,要求重組整合期間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切實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呼和浩特市組織、紀檢監察等部門負責對各國有企業重組整合進行監督檢查,一旦發現落實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違反紀律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黨紀政紀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相關領導和責任人的責任。
【責任編輯:語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