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租金減免工作的通知》
河南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租金減免工作的通知》

文章來源:河南省國資委 發布時間:2022-05-13
近日,河南省政府國資委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租金減免工作的通知,要求河南國有企業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認真做好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租金減免工作,幫助中小微商貿企業、個體工商戶解難紓困、渡過難關、恢復發展。
通知明確,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且受疫情災情影響不能正常經營的中小微商貿企業、個體工商戶,2022年免收3個月房租,減半收取6個月房租。
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微商貿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022年租期不滿一年的,可根據實際承租期按比例享受減免。
承租方已支付租金的,減免的房租經雙方協商一致,優先從合同期內后續未繳納租金中抵扣或順延相應租賃期。后續未繳納合同租金不足以抵扣或承租方要求返還的,由出租單位直接返還。承租方未支付租金的,由出租單位按合同涵蓋的租期范圍,直接減免相應月份的租金。
間接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最終承租經營的中小微商貿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享受本次房租減免政策。
因減免租金影響國有企業經營業績的,經本級國資監管機構核準后,在企業經營業績考核中可納入特殊事項管理范圍。
【責任編輯:語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