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國資委牽頭組織印發《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屋租金減免實施細則》
云南省國資委牽頭組織印發《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房屋租金減免實施細則》

文章來源:云南省國資委 發布時間:2022-06-10
近日,云南省國資委牽頭,聯合云南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等7部門印發《關于落實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分類實施房租減免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在全省范圍內開展國有房屋租金減免政策措施,切實幫助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渡過難關、恢復發展。
《通知》明確,2022年在云南省內承租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可享受3個月的租金減免,其中,承租在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國有房屋的,在減免3個月的基礎上增加至減免6個月租金;間接承租實施主體經營性房屋的,實施主體應督促轉租方將減免政策落實到實際承租方。
2022年度內實施主體的同一經營性房屋,同一租戶累計減免時間不得超過相應的減免期限,即減免6個月或3個月;不同租戶累計減免時間不得超過相應減免期限的兩倍,即減免12個月或6個月,合理保障新老租戶在可減免時間范圍內均享受到優惠政策。
《通知》指出,為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免租金的房屋業主,免租期間免征相應出租房產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因減免租金影響國有企事業單位業績的,在經營業績考核時可視同利潤處理。
【責任編輯:語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