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國資委印發《云南省國資委關于深入推進省屬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的指導意見》
云南省國資委印發《云南省國資委關于深入推進省屬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的指導意見》

文章來源:云南省國資委 發布時間:2023-01-12
為進一步推進完善以總法律顧問制度為核心的企業法律顧問制度體系建設,充分發揮總法律顧問在企業重大決策、重要合同、規章制度等方面法律審核把關作用,云南省國資委制定了《云南省國資委關于深入推進省屬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的指導意見》。
《云南省國資委關于深入推進省屬企業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的指導意見》主要內容包括推進總法律制度建設的工作目標和具體工作任務。到2025年底,省屬企業要全面落實總法律顧問制度,設置總法律顧問,保障總法律顧問行權履職,充分發揮總法律顧問作用。具體工作要求有7項,分別為總法律顧問的職能定位、總法律顧問的崗位職責、總法律顧問選聘和管理、總法律顧問的履職、總法律顧問監督評價、總法律顧問工作機制、總法律顧問人才培養;另外,從組織領導、監督檢查、問責機制對總法律顧問建設保障措施作了要求。
云南省國資委通過指導督促省屬企業推進總法律顧問制度建設,進一步聚焦依法決策、依法經營、依法維權、合規管理等重點任務,建立健全企業風險防范機制,為“十四五”時期深化國企改革、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保障。
【責任編輯:語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