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國資委健全完善廉政談話提醒制度
福建省國資委健全完善廉政談話提醒制度

文章來源:福建省政府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4-06-16
為加強對企業領導人員和委機關干部的教育監督管理,日前,福建省國資委進一步健全完善廉政談話提醒機制,修訂出臺《誡勉(警示)談話暫行辦法》、《任前廉政談話暫行辦法》和《紀委書記同企業領導班子成員談話的暫行辦法》等三項談話制度,對談話的對象、內容、責任分工和實施形式等作出明確規定。
三項談話制度規定,要對違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或未能正確履行黨風廉政建設職責以及違反廉潔自律有關規定等情節較輕微的領導人員和黨員干部進行誡勉(警示)談話,并實施相應的責任追究;要對企業新任領導班子成員和委機關新任處級以下干部進行任前廉政談話,提出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貫徹民主集中制、落實八項規定精神、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以及遵守廉潔自律規定等方面的具體要求;要每年至少安排一次,由上級紀委書記與下級企業領導班子成員進行談話,溝通情況、交換意見,對發現的苗頭性和傾向性問題及時打招呼提醒,幫助查找問題、落實整改、解決困難,促進領導人員廉潔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