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煙臺芝罘國資局采取三項措施打造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的“標尺”
山東煙臺芝罘國資局采取三項措施打造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的“標尺”

文章來源:山東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4-06-13
近年來,山東煙臺芝罘國資局采取三項措施狠抓資產配置管理,不斷提升行政事業資產管理水平。
一是制定配置標準。根據芝罘區實際,因地制宜,制定了《煙臺市芝罘區行政事業單位通用資產配置標準》,明確最低使用年限標準和實物費用定額標準。
二是完善調劑機制。建立了政府公物倉,對區屬資產進行整合調劑,實現共享共用。充分利用行政事業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實時監控單位資產,將系統中的閑置資產調入公物倉進行調劑,超標資產不允許采購,通過調劑實現了資產的優化配置。
三是加強監督檢查。對有配置標準的資產,嚴格按標準進行配置,沒有配置標準的資產,從實際出發,厲行節約,嚴格控制,合理配備;對大批量或數額較大的資產配置,由專人到實地查看,按需配置。加強對資產配置的檢查監督,實現對單位新增資產價格和數量的“雙控”管理,有效防止單位超標準、超編制購置資產,節約行政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