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煙臺芝罘國資局采取四項措施構建國有資產安全屏障
山東煙臺芝罘國資局采取四項措施構建國有資產安全屏障

文章來源:山東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4-06-10
近日,煙臺芝罘國資局采取四項措施,打造國有資產安全屏障,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完整。
一是加強制度建設。自出臺《煙臺市芝罘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做為國有資產管理的綱領性文件后,先后下發了《煙臺市芝罘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細則》、《煙臺市芝罘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有償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煙臺市芝罘區行政事業單位通用資產配置標準》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從入口到出口加強制度建設,對健全和完善國有資產管理機制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是強化資產動態監管。將芝罘區所有部門單位的資產全部納入山東省資產系統和芝罘區局自行開發的行政事業單位房產管理系統監管,定期進行摸底清查工作,資產的增減情況隨時掌握,確保了資產系統數據準確,實現了資產從配置、使用到處置的全過程動態監管。
三是重視資產運營管理。對批量淘汰或閑置不需用資產,采用公開拍賣的方式,集中統一處置。對閑置資產通過公物倉調劑解決,實現全區資產共用共享,最大限度地節約財政資金。
四是積極搭建投融資平臺。圍繞重點項目建設和芝罘區經濟發展,搭建投融資平臺,授權給芝罘區資產經營有限公司進行經營管理,并及時將優質的國有資產注入其中,統一運營確保國有資產安全,為芝罘區民生建設和經濟發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