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國資委出臺規定將企業管理層級控制在三級以內
廣西國資委出臺規定將企業管理層級控制在三級以內

文章來源:廣西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4-05-28
近日,廣西國資委下發了《關于清理整合所屬企業減少管理層級的通知》,要求監管企業采取有效措施進行內部清理整合,將企業管理層級控制在三級以內,以形成產權關系清晰、管理層級精簡、組織結構合理、主業突出、競爭力強的企業集團,努力提升企業風險管控能力。
規定主要有六項:一是對三級以下符合主業發展方向和企業總體發展戰略要求,并具有較強競爭力的企業,可通過無償劃轉、產權轉讓等方式提升其管理層級。二是對所屬企業中規模小且對主業沒有支撐作用的非主業企業(戰略性企業除外)以及經營狀況較差、管理不善、負債率高、投資回報低的主業企業,可通過無償劃轉、改制、注銷或實施破產等方式清理或退出;因債務、擔保等原因難以注銷或實施破產的,可先歇業,避免產生更大的資產損失。三是對所屬企業中經營業務雷同、存在不必要競爭的企業,可通過合并等方式整合,推進所屬企業的專業化,實現規模效益。四是除境內外上市、對外合作等特殊情況外,原則上監管企業二級及二級以下不再保留“殼公司”,可視實際情況將其實體化、合并、注銷等處理。五是對掛靠在所屬企業、沒有資本紐帶關系的企業或單位,應解除掛靠關系,其中因生產經營需要確立長期合作或委托經營等關系的,可按市場化原則依法簽訂協議。六是從嚴控制新設三級企業,從源頭上避免企業管理層級增多。特殊情況確需設立企業的,應進行必要的分析或論證,嚴格履行決策程序,并采取相應措施確保管理和控制到位,其中三級及以下企業原則上不再具有對外投資功能,監管企業所屬的非法人單位不得再對外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