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國資委印發重大事項決策程序規則
廣西國資委印發重大事項決策程序規則

文章來源:廣西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4-04-02
近日,廣西國資委正式印發了《自治區國資委重大事項決策程序規則》(以下簡稱《規則》)。
根據《規則》,關系廣西國有經濟發展全局、關系國有資產出資人主要權益以及社會涉及面廣、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需經廣西國資委會議集體討論決定。重大事項決策一般需經過決策調研、征求意見、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和公布六個程序,保證重大事項決策科學、民主、合法。
《規則》規定,開展調查研究時要全面、準確掌握決策所需的有關情況,決策方案初步擬定后應征求有關企業和單位的意見,涉及國資國企改革發展全局或專業性較強的重大決策事項要進行專家論證或咨詢專家意見,重大決策事項涉及企業職工群眾切身利益的,應當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重大事項決策事項在提交集體討論前應當進行合法性審查。經集體決策后,要對重大事項決策執行情況進行督查,保證決策的正確實施。
《規則》的制定印發是廣西國資委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廣西壯族自治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的重大舉措,也是廣西國資委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努力建設法治政府的重要途徑和手段,是推行和深化自身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對進一步規范重大事項決策行為,減少決策失誤,保證決策質量,更好地履行出資人職責,服務國資國企改革發展具有重要現實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