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湖南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4-03-12
3月2日,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意見》(湘發〔2014〕7號,以下簡稱《意見》)出臺,這是湖南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深化國企改革的綱領性文件,標志著湖南深化國企改革的序幕正式拉開。
根據《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和《中共湖南省委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實施意見》精神,《意見》提出了湖南進一步深化國企改革的路線圖、任務書、時間表。共分為三大板塊、六個部分、三十條。第一部分構成第一板塊,是總論,主要闡述深化國企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改革范圍和目標任務;第二至第五部分構成第二板塊,是分論,主要從積極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進一步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優化國有資本的資源配置、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等方面,具體部署湖南深化國企改革的重大舉措;第六部分構成第三板塊,主要是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責任、完善配套政策,形成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的合力。
《意見》堅持問題導向,突出分類改革,充分體現了湖南實際。一是具有全面性。《意見》緊扣中央和湖南全面深化改革精神,確保不跑偏、不漏項。二是具有針對性。《意見》立足湖南國企改革的階段性特征,圍繞解決湖南國企改革的主要體制機制瓶頸制約,在國資國企改革等方面尋求突破口和著力點。三是具有操作性。《意見》注重措施的可操作性,力爭大部分改革舉措能落實到地方、到部門,有任務目標、有時間節點,確保切實可行。《意見》的出臺,將進一步凝聚全省上下深化國企改革的共識,開創湖南深化國企改革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