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深圳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3-12-18
深圳國資委采取“一確保、三強化”等措施,繼續完善派駐企業監事會主席和財務總監(以下簡稱“兩監”)監督成果運用機制,提升監督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一是確保獲取信息合法合規。以企業章程與內控制度修訂為契機,將監督職權融入企業章程與制度,同時,結合實際加強監事會自身制度建設,15家直管企業建立健全了監事會議事規則等工作制度。
二是強化監督信息即時反饋。市國資委向企業發出的風險防控提示函的同時,抄送兩監;向兩監開放企業國有產權管理信息系統查詢功能;發現企業招標、造價等異常監督信息時,及時向兩監反饋并提請關注。
三是強化日常監督報告運用。以揭示問題為導向,調整兩監日常報告內容,吸收市國資委業務處室關注信息,實現各類報告各有側重、相互補充;分類匯總日常報告揭示事項,重要事項形成專報或提示函,督促企業落實整改并供委內參考。
四是強化專項檢查成果運用。組織派駐企業監事會主席和財務總監對企業招標采購、異地投資、資源性資產租賃等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及時向企業反饋專項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督促企業規范內部管理、完善風險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