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國資委出臺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實施細則
杭州國資委出臺企業經營業績考核實施細則

文章來源:杭州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3-12-16
為貫徹落實《杭州市市屬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暫行辦法》(市委辦發〔2013〕93號),近日杭州國資委制訂出臺“企業負責人年度經營業績考核”、“企業年度等級評價考核”和“企業負責人任期經營業績考核”三個實施細則。
實施細則突出對企業轉型升級、做強做優的導向作用。
一是鼓勵企業參與市委市政府重大投資項目,對該因素影響母公司凈利潤部分在考核時相應調增。
二是支持企業提升主業,對符合企業主業發展且金額在1億元以上的的長期股權投資項目,可按企業適用的稅后資本成本率計算扣減當年歸屬于母公司凈利潤。
三是鼓勵企業加大科研投入,對企業當年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超過前三年平均值對當年歸屬于母公司凈利潤影響部分,在考核時調增凈利潤。
四是促進企業加快資產證券化進程,對企業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利用存量資產引進戰略投資者及上市企業增發等因素所形成的股本溢價部分,可在考核期內予以剔除,并按企業適用的稅后資本成本率計算扣減當年歸屬于母公司凈利潤。
五是對企業經營管理進行綜合評價,按A、B、C、D、E五個級別確定等級評價收入。
六是除基本指標考核外,還對企業上市、新進入中國500強、新獲得中國馳名商標或中國名牌、新增國家級示范企業或試點企業等情形適當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