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市管國有企業投資管理辦法》出臺
《威海市市管國有企業投資管理辦法》出臺

文章來源:山東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3-12-04
山東省威海市人民政府出臺《威海市市管國有企業投資管理辦法》,《威海市市管國有企業投資管理辦法》是在原《威海市市管企業投資管理辦法(試行)》[威國資辦(2012)1號]的基礎上進一步修訂完善的。本《辦法》將市管企業和市管國有企業投資設立的全資企業、控股企業納入了監管范圍。《辦法》規定,威海市管國有企業及所屬企業500萬元以上的投資項目應當報威海國資辦核準備案,1000萬元以上的無形資產投資項目、2000萬元以上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及2000萬元以上的長期股權投資項目需由市國資辦報市政府核準。《辦法》規定,市管國有企業實際收到的現金紅利,應當在所屬企業可供股東分配利潤的20%以上。《辦法》還規定,將市管國有企業投資項目納入了市國資辦對企業負責人的經營業績考核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