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國資委向12家市屬國有企業派出監事會
湖北宜昌國資委向12家市屬國有企業派出監事會

文章來源:宜昌國資委 發布時間:2013-11-06
為加強對宜昌市屬國有企業的監督管理,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切實維護出資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國有企業的改革發展,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宜昌市委、市政府相關文件精神,經宜昌市政府同意,宜昌國資委下文向市屬國有企業派出兩個監事會。
據悉,此次宜昌國資委共向12家市屬國有企業派出2個監事會,每個監事會各派駐6家企業。其中,宜昌市國有企業第一監事會派駐宜昌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宜昌高新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宜昌市財政經濟開發投資公司、宜昌市夷陵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宜昌港務集團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宜昌峽州酒店管理集團有限公司。宜昌市國有企業第二監事會派駐宜昌市國土資源開發有限公司、宜昌市房地產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宜昌華信交通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湖北安琪生物集團有限公司、宜昌桃花嶺飯店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公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每個監事會由1名監事會主席、1名專職監事與所派駐企業1名職工監事組成。監事會進駐企業后,將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湖北省市有關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嚴格遵守監事紀律,依法依規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同時要求各派駐企業要主動配合監事會的工作,不得拒絕、阻礙監事會依法履行職責。
文件明確,向上述企業派出監事會后,企業原有的監事會不再保留,原企業監事會組成人員職務自然免除。